

1.目标责任制考核
起草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,协调汇总各项考核细则,按要求上报党委会审议通过。
组织职能部门填写高水平建设年度目标表并导入质量管理平台,每月提醒职能处室填报任务完成情况。
组织教学院部填写国家级突破成果任务书,核对并导入平台,每月提醒教学院部填报任务完成情况。
组织开展半年度、年度考核,组织开展考核点评工作,撰写考核报告并上报党委会。
组织二级单位撰写诊改报告,汇总诊改报告的意见建议,为修订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提供参考。
2.办学质量监测
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开展办学质量监测工作,组织开展校级层面相关会议,做好指导协调工作。
拟定办学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,协调各责任部门填写配档表,收集审核佐证材料。
对比分析各指标得分情况,分解办学质量监测工作,负责审核平台上传的资料、下载各部门填报的数据。
3.教育评价改革
对接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我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。
拟定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,确保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落地实施。
4.办学能力评价工作
对接上级,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推进办学能力评价工作。
拟定学校的工作方案,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办学能力评价工作。